愤怒的小鸟?不,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

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飞不高

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

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大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警民携手救助保护动物的实例屡见不鲜。近日,青云谱公安分局联合热心群众及相关单位成功救助了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4月11日晚

洪都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其丈夫上班途中发现一只不明野生鸟类

卧在路边无法飞行

自己也不知如何处理

于是他将其带回请求派出所帮助


值班民警询问详情后

对居民积极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肯定


民警立即联系了森林公安以及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并通过观察发现该鸟翅膀受伤且身体虚弱

于是民警准备了水和食物对其进行喂养救助



经仔细检查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红角鸮(xiāo)〗

目前已被送往野生动植物保护救助点进行救治

红角鸮(英文名:OrientalScopsOwl,学名:Otussunia),是鸮形目鸱鸮科角鸮属的鸟类。别名东红角鸮、棒槌雀、普通鸮,是一种小型的猫头鹰。栖息于山地林间,喜有树丛的开阔原野。以昆虫、鼠类、小鸟为食,繁殖期5~8月,营巢于树洞或岩石缝隙和人工巢箱中。是中国体型最小的一种鸮形目猛禽,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提示

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不随意投喂;如遇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会依法受到严厉打击。

发布于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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