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婉回风态若飞,丽华翘袖玉为姿”,浅谈宋代民间舞蹈文化

引言

舞蹈文化是宋代众多文化艺术中的代表性内容,之后随着朝代的不断更迭以及社会的持续进步,舞蹈文化发生变化,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艺术风格特征。在这一历史发展进程中,宋代舞蹈艺术开始从宫廷逐步走向民间,来到了老百姓身边,同时形成了内涵深远、内容丰富且风格多变的宋代民间舞蹈文化。

与前代舞蹈文化的发展有所不同的是,宋代民间舞蹈文化既汲取了多种舞蹈艺术的长处和优点,又融入了百戏和杂剧等文化元素,为后代戏曲舞蹈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为准确把握宋代民间舞蹈文化中蕴含的丰富传统文化元素,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深度融合,应深入研究宋代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流变及美学特征。


一、宋代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流变

我国宋代时期的政治环境已不如唐代等前代时期稳定,宫廷舞蹈的表演形式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明显变化,但在宋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市民文化兴起,越来越多的市民大众对文艺享乐生活有了更高需求,民间舞蹈艺术开始走向繁荣。

与古代其他历史时期相比,宋代在社会形态上有其独特性,分为北宋、南宋两个阶段,两者的社会环境有着巨大差别,北宋时期社会繁荣;南宋时期虽社会环境极不安定,但老百姓安居乐业,商业发达。总体上看宋代从前代灭亡的失败案例中吸取了很多教训,转变了之前重武轻文的观念,更加重视发展文化产业,对中央政权的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宋朝历代皇帝推行的重文轻武理念下,文人士大夫阶层的社会地位逐步提升,他们处于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中,以丰富的民间乐舞生活为基础创作了大量宋词作品,士大夫文化和市民文化这两种社会文化形态并存,并体现在宋代民间舞蹈作品中。

宋代时期的舞蹈文化逐步从宫廷走向民间,在与其他类型的表演艺术有效结合后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对后世舞蹈、戏曲等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宋代民间舞蹈文化逐步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有纯肢体动作类的民间舞蹈,有情节类的民间舞蹈,有民俗类的民间舞蹈。


酒肆茶坊、临时搭建的乐棚以及各地的商业中心,都可以成为民间舞蹈的表演场地,在各类民俗活动中亦能看到民间舞蹈的身影。宋代的经济局势、文化基础和政治环境共同构建了民间舞蹈发展壮大的外部环境,为其不断兴盛提供了物质保证,越来越多的艺人开始从事民间舞蹈表演。


二、宋代民间舞蹈文化的“程式化”美学特征

宋代宫廷舞蹈文化的一个突出特征是“程式化”,在当时政局变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宫廷舞蹈文化的发展受到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南宋时期,在宫廷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都已经看不到乐舞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民间舞蹈开始逐步兴起,其有着更大的演出市场和多样化的表演形式,并具备了初步的美学特征。

宋代宫廷乐舞这种文化形式开始向外部发展,并逐步与民间舞蹈融合,这也是两种舞蹈文化有着相似美学特征的重要原因。首先是队舞的“程式化”特征。队舞是以盛唐时期歌舞大曲为基础,并结合了多种艺术表演形式而形成的舞蹈形式,其在结构上通常都存在着固定的表演程式,即勾队、主体和放队这三段表演结构。


队舞表达的内容以及表演形式,在宋代的不同时期有着一定区别,但都遵循三段式的表演结构,队舞的这种刻板且固定的特点也导致其逐步变成了一种仪式,其在本质上已经不算是一种舞蹈艺术。

北宋和南宋期间的宫廷舞蹈与民间舞蹈发生了明显融合,特别是在乐舞伎人之间,越来越多的以往只从事宫廷舞蹈的伎人开始流入民间,而一些民间舞蹈艺人也有了机会到宫廷中表演舞蹈。


在靖康之耻发生之后以及南宋时期的掌权者,对乐舞机构时废时立这两个时间段,大量的舞蹈艺人被迫流出宫廷并在民间卖艺求生,这两次宫廷舞蹈艺人的大范围流动对当时的民间舞蹈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

宋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十分盛行,读书人的数量大幅度增加,社会文化水平随之快速提升,面对各种类型的舞蹈文化,受众群体和普通老百姓的多样化艺术欣赏需求,宫廷舞蹈艺人被迫调整自己的表演形式;民间舞蹈艺人同样汲取了宫廷乐曲的精华内容,两者实现了相互促进和彼此影响。


南宋时期的很多歌舞伎人都有着半官府和半民间的属性,他们既会到官府的府衙前表演舞蹈,又会在民间进行舞蹈演出。各种形式的舞蹈艺人相互流动,导致宋代的宫廷舞蹈与民间舞蹈深度融合,两者在表演过程中开始使用同一种乐器并选用同一种表演程式,很多皇室成员开始追捧当时各种民间形式的舞蹈节目,宋代民间舞蹈形成了固定的表演程式。

其次是舞队的“程式化”特征。《踏歌》是宋代民间舞蹈中一种颇为流行的歌舞形式,其“程式化”特征也十分明显。在内容上其将歌曲和舞蹈巧妙结合起来,表演程式上类似于队舞,结构上往往以勾队作为开头,以诗词歌舞等形式向受众表演故事为过程,运用遣队词作为表演的结束。


其表演程式通常分为固定的几个部分,即白语、题目、诗词歌舞、破子和遣队语等。杂剧是一种常见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其与宫廷队舞类似,都有着程式化的表演形式。宋代时期皇室人员和普通大众的艺术欣赏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化,单纯的舞蹈表演开始没落,舞蹈艺术开始与其他艺术形式结合,为之后戏曲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宫廷队舞表演形式的影响下,南宋时期的“戏文”和“说话”等表演形式,都表现出了与之相类似的“程式化”特点。在当时政局和朝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宋代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在表演形式、表演内容和表演者等方面开始相互影响并频繁交流,民间舞蹈与宫廷舞蹈一样都形成了“程式化”的表演形式。


三、宋代民间舞蹈文化的“以俗为雅”特征

宋代民间舞蹈艺术的受众人群主要是城市中的普通大众,随着宋代时期经济文化水平的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居民老百姓开始参与到文艺享乐生活中,那时候的很多艺术文化形式在创造和表演过程中,都会考虑到普通大众的审美需求,很多通俗的艺术作品随之出现,这些作品在风格、形式和内容上都融入了大量的民俗文化元素。

南宋时期的戏文便是在民间环境中发展成型的,其作品的创作源泉几乎都是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作品风格淳朴、语言朴素且曲调通俗,与其他艺术种类的表演所处的环境类似,戏文的创作者和表演者大都生活在朴素、艰苦的环境中,他们在编排作品的内容上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形成了“以俗为雅”的美学特征。


宋代民间舞蹈作品的创作者和表演者,大多是普通老百姓中的一员,他们在身份上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与下层老百姓的关系密切且十分了解他们的心态,结合自身对生活的认知和了解所创作出的作品,就更贴合市民的口味。

宋代统治者的审美导向,对民间舞蹈“以俗为雅”美学特征的形成,也有着重要影响,上层统治阶级的审美需求如果发生变化,下层民间舞蹈等艺术形式也会随之变化,在欣赏过民间舞蹈作品后,越来越多的宫廷人开始羡慕市井生活,他们开始喜爱并推崇这种民间的“俗”文化。


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宋代出现了大量的读书人,市民文化异常繁荣,宋代文人以民间闲散生活为基础创作出的词作,则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他们所代表的“雅文化”开始融合市井中的“俗文化”,并在社会上形成了宋代民间舞蹈艺术“以俗为雅”的美学特征。

结语参考文献:

[1]沈约.《宋书》.

发布于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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